Cover illustration by pol
報名須知 - 社團直參
本次活動是以運動類動漫作品為主題的同人交流活動(Hong Kong SPORT ONLY Event)
現場攤位上只可販售運動類動漫作品相關之同人刊物 / 週邊等;
現場攤位上只可販售運動類動漫作品相關之同人刊物 / 週邊等;
■ 報名日期︰次輪快閃(?)申請即將開放
2015年12月18日 - 12月23日
■ 申請方法︰請先細閱下列報名須知,後填寫以下申請表;
申請表格 → 請按這裡
■ 審核結果︰次輪申請會在提交申請後24小時內發出審核結果通知書
請申請成功者於限時內繳交攤位費用及提交場刊圖
■ 社 團 直 參
▼一個攤位(半桌)
含半張桌子(60cm x 90cm)+ 一張椅子 + 兩張免費社入門票 ※ 一個攤位可另外追加一張門票(需以正價購票) ▼攤位費用 港幣180元整(支付寶轉帳為人民幣145元整) ▼加椅 一攤可追加椅子一張,追加費用為HKD10/張 ※ 請於申請攤位時向我們提出,其後及活動當天請恕不接受加椅申請。 |
▼兩個攤位(全桌)
含一張桌子(120cm x 90cm)+ 兩張椅子 + 四張免費社入門票 ※ 兩個攤位可另外追加兩張門票(需以正價購票) ▼攤位費用 港幣320元整(支付寶轉帳為人民幣255元整) ▼加椅 一攤可追加椅子兩張,追加費用為HKD10/張 ※ 請於申請攤位時向我們提出,其後及活動當天請恕不接受加椅申請。 |
■ 連攤申請
申請表格中會有「是否有欲連攤之攤位」及「連攤攤位名稱」的選項以供填寫
希望連攤之攤位雙方均需填寫,如只有一方填寫則不會受理處理,敬請攤主們留意、妥善填寫項目
※ 有可能因攤位性質不同而沒法安排連攤;
例如其中一攤以《排球少年》為攤位主題、另一攤以《Free!》為主題,敬請注意;
申請表格中會有「是否有欲連攤之攤位」及「連攤攤位名稱」的選項以供填寫
希望連攤之攤位雙方均需填寫,如只有一方填寫則不會受理處理,敬請攤主們留意、妥善填寫項目
※ 有可能因攤位性質不同而沒法安排連攤;
例如其中一攤以《排球少年》為攤位主題、另一攤以《Free!》為主題,敬請注意;
■ 攤位費用繳付方法
▼ 港家申請者 - 透過銀行轉帳 / 入數(支付HKD)
銀行帳戶號碼︰ 222 756645 882 帳戶持有人姓名︰YU R* D** |
※ 請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支付並拍下收據的照片 / 截圖發送到以下郵箱以供核對及記錄
〒 hkspo2015●gmail.com(●→@)
郵件標題請註明【HKSPO攤位費用繳付證明 - 社團 / 作者名稱】
〒 hkspo2015●gmail.com(●→@)
郵件標題請註明【HKSPO攤位費用繳付證明 - 社團 / 作者名稱】
■ 場刊圖要求
尺寸︰3cm x 6cm(橫向)
300dpi / CMYK / jpg、psd、gif檔均可
■ 場刊圖截止繳交日期︰2014年12月07日,此日期前仍可作出更改
(此後將不得修改 / 過期繳交場刊圖,場刊上或會空白顯示 / 只顯示攤位名字,敬請注意)
※ 請在此日期前把場刊圖發送到以下郵箱
〒 hkspo2015●gmail.com(●→@)
郵件標題請註明【HKSPO場刊圖 - 社團 / 作者名稱】
■ 參 展 限 制
■ 淫 褻 及 不 雅 物 品 管 制
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︰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(以下為撮要內容,請以原文為準)
「淫褻」和「不雅」包括含有但不限於暴力、變態及可厭 / 令人反感成份之物品,該物品分為以下三類︰
|第I類 - 非淫褻、非不雅;發佈不受限制 / 可向任何人仕發佈
|第II類 - 不雅: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仕發佈
|第III類 -淫褻:禁止在香港發佈
※ 凡屬不雅(即第II類)物品均不得向18歲以下人仕發佈 ,而且必須載有法定警告封條 。
至於淫褻物品,則一律禁止發佈。
● 出售屬於第II類(18禁/成人向)之刊物時必須用封套密封,其封面及封底必須附有印有法定警告字句的封條、
該封條必須佔該刊物封面及封底百分之二十或以上之面積;並於封面或封底載有出版人資料,包括︰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、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。
而文字須與底色呈明顯對比效果,例如︰白底黑色字;
▼ 法定警告內容如下︰
WARNING︰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
BE DISTRIBUTED , CIRCULATED , SOLD, HIRED , GIVEN , LENT , SHOWN ,
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
警告︰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;不可將本物品派發、傳閱、出售、出租、交給或出
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、播放或放映。
● 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,物品須以完全不透明封套/膠袋密封,封套上除了展示該物品的名稱、發佈日期、期數及售價之外,不得展示其他事物;
● 不得販售予任何十八歲以下 / 未滿18歲之人仕;
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以上規定,無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,即屬犯罪,
首次定罪,可處罰款$400,000及監禁12個月,第二次或其後定罪,可處罰款$800,000及監禁12個月。
有關詳情,請參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- 第24條︰發佈不雅物品的限制
● 如需展示見本,見本內含有R18成份之內容必須密封,不得展示;週邊物品如感有不雅成份同樣不得公開展示;
● 參展社團如被發現有意或無意違反以上條例,已屬違法,主辦單位如勸告無效則有權終止其參展權並請該攤主離場,攤主請自行承擔法律責任;
尺寸︰3cm x 6cm(橫向)
300dpi / CMYK / jpg、psd、gif檔均可
■ 場刊圖截止繳交日期︰2014年12月07日,此日期前仍可作出更改
(此後將不得修改 / 過期繳交場刊圖,場刊上或會空白顯示 / 只顯示攤位名字,敬請注意)
※ 請在此日期前把場刊圖發送到以下郵箱
〒 hkspo2015●gmail.com(●→@)
郵件標題請註明【HKSPO場刊圖 - 社團 / 作者名稱】
■ 參 展 限 制
- 販售物必須為運動類動漫作品相關之同人刊物 / 週邊等(包括電子競技);
- 不得販售所有與主題無關或一手、二手官方出品及非自行創作之商業誌 / 週邊 / 商品;
- 不得販售一切與同人誌或漫畫無關的物品,例如自製飾物及手工藝品(項鏈、手鏈、髮飾等);
- 不得販售盜用他人的創作(包括但不限於官方)所製作的商品;
- 不得販售未經作者本人同意 / 授權售賣之同人誌及週邊;
- 嚴禁販售任何違反香港法律之物品;
■ 淫 褻 及 不 雅 物 品 管 制
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︰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(以下為撮要內容,請以原文為準)
「淫褻」和「不雅」包括含有但不限於暴力、變態及可厭 / 令人反感成份之物品,該物品分為以下三類︰
|第I類 - 非淫褻、非不雅;發佈不受限制 / 可向任何人仕發佈
|第II類 - 不雅: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仕發佈
|第III類 -淫褻:禁止在香港發佈
※ 凡屬不雅(即第II類)物品均不得向18歲以下人仕發佈 ,而且必須載有法定警告封條 。
至於淫褻物品,則一律禁止發佈。
● 出售屬於第II類(18禁/成人向)之刊物時必須用封套密封,其封面及封底必須附有印有法定警告字句的封條、
該封條必須佔該刊物封面及封底百分之二十或以上之面積;並於封面或封底載有出版人資料,包括︰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、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。
而文字須與底色呈明顯對比效果,例如︰白底黑色字;
▼ 法定警告內容如下︰
WARNING︰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
BE DISTRIBUTED , CIRCULATED , SOLD, HIRED , GIVEN , LENT , SHOWN ,
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
警告︰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;不可將本物品派發、傳閱、出售、出租、交給或出
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、播放或放映。
● 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,物品須以完全不透明封套/膠袋密封,封套上除了展示該物品的名稱、發佈日期、期數及售價之外,不得展示其他事物;
● 不得販售予任何十八歲以下 / 未滿18歲之人仕;
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以上規定,無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,即屬犯罪,
首次定罪,可處罰款$400,000及監禁12個月,第二次或其後定罪,可處罰款$800,000及監禁12個月。
有關詳情,請參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- 第24條︰發佈不雅物品的限制
● 如需展示見本,見本內含有R18成份之內容必須密封,不得展示;週邊物品如感有不雅成份同樣不得公開展示;
● 參展社團如被發現有意或無意違反以上條例,已屬違法,主辦單位如勸告無效則有權終止其參展權並請該攤主離場,攤主請自行承擔法律責任;